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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20 数据编号: 466728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东辽县八一水库水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辽县八一水库水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东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批【2023】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辽县八一水库灌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辽县八一水库水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2.2 招标规模:(1)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生态护岸建设总长度为8530m,其中,万英河新建生态护岸1720m(双侧);二道河新建生态护岸 2542 m(双侧),拦污浮筒一套;杨树河新建生态护岸4268m(双侧),拦污浮筒一套。
(2)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围栏和监控:东辽县八一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10.5km2,新建围栏总长度为8000m,路灯更换24座。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安装,不包括勘察。
2.4项目地点:东辽县建安镇
2.5计划工期: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6月10日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1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水利水电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为建造师时需提供)。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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