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综合能源工程(一期)-能源管线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综合能源工程(一期)-能源管线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综合能源工程(一期)-能源管线 已由 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通州发改(核)〔2023〕6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城市副中心0902街区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东至春明西路,南至运河东大街,西至前北营路,北至兆善大街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约13518米 合同估算价 50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07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明德街、畅和东路、畅和西路、校园环路综合管廊或综合管舱内能源管线及附属设施;
(2)1号能源站、2号能源站内一次高温水管线;
(3)锅炉房内除锅炉本体外其余配套系统、锅炉房所在地块的换冷换热站内工艺及配套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全部内容。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5年(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具有已竣工的管径dn400(含)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为4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热力工程施工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