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金牛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施工3标招标公告
gqionggqiong11112052-12.1.0.151202A05126F35044658A000BBC046CD67FC_13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Web0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金牛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施工3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金牛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施工3标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资环(2019)957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项目业主: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金牛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施工3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00539 2.3 标段划分:1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00539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金牛镇、万山镇集镇管网完善,金牛镇公共厕所建设,金牛镇中心沟整治等工程的施工。 2.7 合同估算价:45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50天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