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福州电厂新建DN600中压管线改造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10523,招标人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福州公司一期中压供热系统由热再抽汽和冷再供热系统组成,冷、热再供热抽汽管线分别通过各自的蒸汽联箱分别向江阴工业园区提供中压蒸汽,最高供热能力为230t/h。目前福州工期一期中压供热最高峰时供热量已达205.68t/h,即将结合供热饱和状态。随着园区中景石化、环洋新材料、友谊集团和正太新材等公司工业用汽需求增长,预计2024年及2025年中压供热需求将分别达到280t/h和350t/h,因此,急需新建一条中压供热管线以满足工业园区热用户工业生产需求。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等EPC总承包形式,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并不限于如下。
(1)新建DN600中压管线,利用已建预留的DN1000低压蒸汽供热管道的土建支架管廊铺设至电厂大门中心线向西延长1m,DN600中压管线热源端布置在余热泵房侧(最终布置位置招标双方商定)。土建支架不足的,由投标人负责设计及新建,同时投标人需对已建的土建支架管廊进行设计校核,不能满足现场安装要求的,投标人需采用工程措施进行加固或处理。
(2)新建热再供热联箱至新建DN600中压管线的中压供汽管线,本条管路从热再供热联箱备用口引出,新建一条DN400供热管路,经二级减温后接入新建DN600中压管线。配建的减温水系统管路水源拟引自现有热再供热二级减温水汇集集箱,设计流量为25t/h,现场目前使用流量平均为9.4t/h,投标前投标人需到现场进行查验校核,若减温水量不足的,由投标人负责新建减温水系统。
(3)新建#1背压机至新建DN600中压管线排汽管路,拟从#2炉渣仓附近采用三通将#1背压机排汽管路引出一路接入新建DN600中压管线,并在新建DN600中压管线。
(4)本项目供热管道设有压力、温度及流量就地与远传表计,包括供热系统中的流量、压力、温度及相关新增设备(闸阀)等重要参数与数据,需要将数据传输至主厂房控制室供热DCS系统进行监控。以上设备需要将电源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电缆从就地设备位置敷设至主机供热DCS控制柜及电源盘柜,其中DN600压力测点和温度测点需先传输至宽负荷背压机DCS系统中,再由宽负荷背压机DCS系统控制柜传送至主机供热DCS控制柜。其中涉及的设备安装、调试、DCS控制系统的画面、控制逻辑编译均由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前告知及施工后的压力管道注册取证、施工监检及调试、土建、保温安装(保温棉、铝皮由招标人提供,其余辅材由投标人负责)、金属监督检测部分的打磨及脚手架拆搭等配合工作(第三方金属监督检测由招标人另行外委)、起吊、运输、废料清理、固废处置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均属于投标人合同范围。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正式开工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完工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办理(含资料移交)。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资质证书。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GC1)、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