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3年泰来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二标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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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来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二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g0213g231113001001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泰来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已由齐齐哈尔市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齐农建办发【2023】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来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泰来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配套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泰来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二标段
2.2 控制价: 5623251.56元
2.3 建设地点:泰来县解放村
2.4 建设内容: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2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25日,总工期 366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兼投但不可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3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项目经理 1 人、 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近三个月(2023年08月至2023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如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