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阳县昆鳌污水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附属设施改造工程公开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平阳县昆鳌污水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工程项目业主为浙江国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平阳县昆鳌污水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工程附属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询价。由采购人指定的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昆鳌污水处理厂位于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郑家墩村下厂斗门东侧,现有处理规模为6.0万m3/d,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处理后尾水排放鳌江。
本项目对昆鳌污水处理厂原有6.0万m3/d进行提标改造,并扩建二期6.0万m3/d,项目建设完成后总规模为12.0万m3/d,出水水质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类IV类水质标准(简称:清洁排放标准)。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平阳县昆鳌污水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工程附属设施改造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昆鳌污水处理厂一期道路、路灯、围墙修缮、中控室改造等。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本采购项目工程计划工期共计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
4报价人资格要求4.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4.4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5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