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桐乡市新运河水厂建设及配套项目(桐乡市运河水厂迁建配套原水管线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公告
桐乡市新运河水厂建设及配套项目(桐乡市运河水厂迁建配套原水管线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桐乡市新运河水厂建设及配套项目(桐乡市运河水厂迁建配套原水管线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209-330483-04-01-37169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桐乡市梧桐街道、凤鸣街道、石门镇,共分三个标段。一标段:起点(J1)至11#管桥前(J106),桩号K0+000至K6+237;二标段:11#管桥前(J106)至J205节点处,桩号K6+237至K12+596;三标段:J205节点处至终点(J255),桩号12+596至终点。
2.2项目规模:拟新建配套原水管线约 19.2公里,设计管径 DN1600/DN14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钢管等,共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工程费约6512万元;二标段工程费约6071万元;三标段工程费约6906万元。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
2.4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单个标段施工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2.5施工质量控制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且能满足备案要求。
3.5□其他:/。
(三) 其他:
3.6?监理人员: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单个标段的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少于:总监1人,总监代表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4人,单个标段施工计划工期500日历天,各监理人员的配置允许按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合理调配。如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认为人员配备不足的,须按发包人要求增加相关人员,中标单位须无条件配合,且本合同价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