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千阳县2023年磨上项目区施工四标段(2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千阳县2023年磨上项目区已由千阳县水利局以千水政发〔2023〕2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招标人及项目法人均为千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和天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施工四标段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项目区规划治理总面积6250亩(其中新修梯田4038.14亩老旧梯田改造 2211.86亩);配套道路26.43km (其中泥结碎石路5.37km,素土生产路21.06km),道路排水沟5.37km,消力池6座,过路涵管 20座,植物护坎 164.31km,栽植行道树5.37km,项目标志牌1个。
2.2建设地点:宝鸡市千阳县草碧镇
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千阳县2023年磨上项目区施工四标段(2次公告);标段编号:E6103283511lusk3ul12004;标段类型: 施工 ;
标段范围:标段名称: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千阳县2023年磨上项目区施工四标段(2次公告):白村寺村、草碧村、卜湾村坡改梯1996.22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施工四标段(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具有三年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历且担任过两年以上项目经理);
4、投标人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水利相关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