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袁惠渠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3年度)第二批施工3标招标公告
江西省袁惠渠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3年度)第二批施工3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袁惠渠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3年度)第二批施工3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省袁惠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袁惠渠灌区内。
2.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3标招标金额约4200万元。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月2日,完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总工期5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江西省袁惠渠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3年度)主要建设内容为灌区渠道整治13.4km,渠系建筑物更新改造112座,渠顶道路20.6km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3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7)参加本次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 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