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福泉市高车水库、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设计)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福泉市高车水库、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设计)答疑澄清
我公司代理的“福泉市高车水库、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设计)”现已将最终版招标文件上传。
原:
(1)报价方式为:按批复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各项设计费下浮 %,以最终结算审定金额为准下浮计算。
(2)最高投标限价为:按批复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各项设计费下浮 30 %,以最终结算审定金额为准下浮计算。
现:
(1)报价方式更改为:按批复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各项设计费下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