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泰和县槎滩陂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项目(泰和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牛吼江流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泰和县牛吼江流域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泰和县槎滩陂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项目(泰和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牛吼江流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泰和县牛吼江流域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一.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泰和县槎滩陂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项目(泰和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牛吼江流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泰和县牛吼江流域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招标人为泰和县水利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综合整治范围涉及牛吼江及其支流以及沿线湖塘,包括牛吼江干流、六七河等,实施范围内治理河流总长度80.55km。主要整治内容为引水及水系连通4处、河道清障 20km、清淤疏浚 35km、岸坡整治(含左右岸两侧)30km、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3800亩、水系沿线尾水处理站2座,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除涝受益面积7.8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22万亩。
2.2建设地点:泰和县境内。
2.3本项目暂定招标控制价:约1861.00万元。暂按建安投资4亿元计算,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的工程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超额累进的方式进行计算:500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费按工程预算金额的6.9%计;5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勘察设计费按工程预算金额的5.0%计;8000万元至1.0亿元的勘察设计费按工程预算金额的4.8%计;1.0亿元至2.0亿元的勘察设计费按工程预算金额的4.5%计;2亿元至4亿元的勘察设计费按工程预算金额的4.1%计;超出4.0亿元剩余金额的勘察设计费按工程预算金额的3.8%计取。
2.4工作内容及招标范围:泰和县槎滩陂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项目(泰和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牛吼江流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泰和县牛吼江流域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期现场服务及5个专题报告编制(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前期工作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图审及与此相关的设计前期和设计后续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
2.5 设一个标段。
2.6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7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6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含地质勘察、工程测量、设计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成果(正式稿)在工程招标前根据业主要求提交;现场施工期服务期限为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
2.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2)勘察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关于工程地质勘察的有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为设计相应阶段提供可靠的工程地质资料。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
(6)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包括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时间(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准)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属于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