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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21 数据编号: 467992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辽宁鞍山千山风景名胜区安装水质自动站监测设备项目(户外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H23-210306-0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千山风景名胜区安装水质自动站监测设备项目(户外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在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五、项目要求” 中的 “1、一体化水质自动监测站③分析仪技术指标要求”中增加
“(COD、氨氮、总磷、总氮,五参数)分析仪技术指标均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将认定为负偏离。”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             1.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最新下达的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邮件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
(1)
(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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