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周铁镇治本清源雨污分流一期工程(一标段)公告
周铁镇治本清源雨污分流一期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编号:YXGY2023110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铁镇治本清源雨污分流一期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3)1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周铁镇
2.2工程规模: /
2.3招标范围:周铁镇治本清源110000-02-49-3达标区内的竺西花园西区、富康花园、湖滨新村、朝阳新村、尚品玛特及周边区域、02达标区(镇区东)公建单位等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5日,竣工日期:2024年4月12日
2.5合同估算价:1236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