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夷陵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石牌要塞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人行铁索桥(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石牌要塞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人行铁索桥(二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10.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Z0823-2023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3-01103
3、项目名称:石牌要塞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人行铁索桥(二次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1.16(万元)
6、最高限价:111.16(万元)
7、采购需求:
人行铁索桥采用单孔索道桥,跨度47米,全长53.9米,桥面宽1.5米。(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或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