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65万吨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公告
海口市65万吨/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市65万吨/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aikou.gov.cn 网站,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并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2023-050
项目名称:海口市65万吨/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083000.00 元
最高限价:57083000.00 元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zj-2023-050
2、项目名称:海口市65万吨/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
3、预算金额:5708.30万元
4、最高单价(最高限价):87.82元/吨(含渗滤液处理),超过最高单价的报价无效。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海口市65万吨/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企业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溢表))或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或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