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设备控制柜采购采购/标段(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采购一批设备控制柜,对老旧、故障多发、腐蚀严重的设备控制柜进行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接到比选人的送货通知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比选申请人按比选人要求将货物送至比选人指定交货地点,并按比选人要求的安装顺序进行安装调试。
2.3 交货地点:
(1)第三再生水厂(成都市高新区天华二路28号);
(2)第五再生水厂(武侯区太平寺文昌片区三河村);
(3)第八再生水厂(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十一组)。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
具有本比选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的电气自控设备或电气自控设备配套备件供货业绩;
3.1.5 信誉要求:
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选
(1)接受代理商参选,不要求提供授权。
3.2.2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