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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22 数据编号: 468470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绍兴2023年度柯桥区王坛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新建扩面工程-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公告

2023年度柯桥区王坛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新建扩面工程-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柯桥区王坛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新建扩面工程-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柯桥区王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柯桥区王坛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王坛镇;工程造价:约281万元;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铺设管道、砌筑窨井、设置标牌、挡墙修复、污水处理终端翻新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标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允许组合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3.3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19年1月以来完成过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终端改造工程的业绩。
注①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施工合同、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②项目其余特征内容在上述证明材料中未明确的,提供建设(代建)单位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③业绩需为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如为联合体业绩的,该业绩中的身份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和一个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3)牵头人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的及以上资质单位;
(4)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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