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及支流龙溪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公告
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及支流龙溪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及支流龙溪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及支流龙溪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晃发改审〔2022〕32号,项目代码2209-431227-04-05-64310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晃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晃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及支流龙溪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新晃县?水流域龙溪县城段;
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的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城区污水收集管网DN300-DN500共11.5km,2、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DN300钢管1.42km,3、生态沟渠工程,总长3.3km,4、生态护岸工程,总长320m。
2.4 工期要求:180天,其中设计30天,施工15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2.5 招标范围: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及支流龙溪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范围为:
(1)设计部分:对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及支流龙溪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和招标人提供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及后续相关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
(2)施工部分:
1、城区污水收集管网DN300-DN500共11.5km,2、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DN300钢管1.42km,3、生态沟渠工程,总长3.3km,4、生态护岸工程,总长320m.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审、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移交等全过程承包。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2.6招标编号:HNHXRF招字(2023)008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