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长安区)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小峪河河道治理劳务分包工程(二标段)项目公告
中化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长安区)EPC 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小峪河河道治理劳务分包工程(二标段)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长安区)EPC 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小峪河河道治理劳务分包工程(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NCEC-EEC-XB-CASX-2023-LWFB-002)。招标人为中化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NCEC-EEC-XB-CASX-2023-LWFB-002
标段(包)名称: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长安区)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小峪河河道治理劳务分包工程(二标段)
招标内容及范围:小峪河河道治理劳务分包工程(二标段)分包范围内植草绿化、埋石混凝土护脚等劳务施工。施工内容和工程量以最终设计院出具的施工图纸为准。
2.2 计划工期: 90天
2.3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安全目标:确保“四无一杜绝”,达到安全管理“合格”标准。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需为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分包商。
(2)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需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