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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22 数据编号: 468669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仪征市城市西南片区防洪排涝工程—10kV电力杆线迁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仪征市城市西南片区防洪排涝工程初步设计已由仪征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仪征市城市西南片区防洪排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仪审投〔2023〕40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次10kV电力杆线迁改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仪征市城市西南片区位于中心城区仪城河以南,北接仪城河,西界胥浦河,东临石桥河及仪扬河,南至长江,总面积约7.8km2。金斗河为南北向河道,河道上接仪城河,下通长江。河道总长度约1.5km,因历史原因及周边地块开发,现状除前进路与弘桥路两侧约650m河道存在水面外,其余850m河道已填平,影响片区排涝。
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为10kV电力杆线迁改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仪征市城市西南片区防洪排涝工程—10kV电力杆线迁改计为1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YZXN-2023-SG02),主要建设内容为:10kV电力杆线迁改等;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投资规模:工程批复总投资15772.73万元,本标段概算投资约900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江苏省电力行业规定。
2.5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3年12月18日开工,2024年2月5日完工(缺陷责任期另计),总工期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8月-10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2023年9月26日发布),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参考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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