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邳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监理(1)
邳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重发公告)
1、邳州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邳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监理已经邳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邳行审投核(2022 )1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2、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邳州市海河路西端城北污水处理厂西侧
3.2、工程规模:监理费约86.94万元。
3.3、招标范围:邳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项目占地35亩,采用“预处理+A2/O+二沉池+活性砂滤池+接触消毒池”的水处理工艺,建成后可新增2万m3/日的污水处理能力。主要生产性构筑物包 括:粗格栅、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2/O 生化池、二次沉淀池、活性砂滤池、接触消毒池、应急取水池、污泥池、污泥浓缩池、智慧水务系统及污水处理配套附属设施等。)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要求工期: 21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注: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