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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22 数据编号: 468724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2024-2025年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直管道路排水设施日常维护专项工程施工项目2024-2025-ZGDL-PSYH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4-2025年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直管道路排水设施日常维护专项工程施工项目
2024-2025-ZGDL-PSYH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直管道路排水设施日常维护专项工程施工项目已由 /以/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项目业主 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养护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市委市政府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计划开展S230具区路段(15.404公里)、S230十八弯段(12.322公里)两条市直管道路按精细化养护。
S230具区路段起点位于蠡湖大道与具区路交叉口,桩号为K74+847,终点位于无锡苏州交界处,桩号为K90+251,路线长15.404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
S230十八湾段起点位于常州无锡交界,桩号为K46+755,终点位于梅园市政管养交界处,桩号为K59+077,路段长12.322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标段号为2024-2025-ZGDL-PSYH,主要工作内容为2024年度至2025年度 S230具区路段(15.404公里)、S230十八弯段(12.322公里)的雨水管线、检查井、边沟、涵洞等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等的全部作业。
养护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具体实施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 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
①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排水设施养护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排水设施养护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信息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施工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2 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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