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项目全过程管理标段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宁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项目全过程管理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项目全过程管理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环资【2023】61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省市级资金,地方政府债券,银行融资及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
(2)规模:新建规模8.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进厂主管网约1.1公里,管径DN1200-1600,出厂管网1.3公里,管径DN1400,中水管网约2.9公里,管径DN600-1200,并配套相应支管;建设互联互通调度提升泵站1座,规模为3.0万吨/日,配套互联互通管网及其他相应设施等以上内容的监理及全过程造价服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7818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项目全过程管理标段一
服务期 :中标后至工程竣工决算(工程竣工决算以财政审核决算为准)
招标范围:新建规模8.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进厂主管网约1.1公里,管径DN1200-1600,出厂管网1.3公里,管径DN1400,中水管网约2.9公里,管径DN600-1200,并配套相应支管;建设互联互通调度提升泵站1座,规模为3.0万吨/日,配套互联互通管网及其他相应设施等以上内容的监理及全过程造价服务。
合同估算价:76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营业执照需包含造价咨询有关内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47818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