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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24 数据编号: 4701716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苏连云港关于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东区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公告


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东区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东区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已由 连发改备〔2023〕7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东区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东区东堆场和西堆场。
1#环保大棚选址位于1#、2#、3#煤炭堆场;2#环保大棚选址位于6#、7#、8#煤炭堆场。
主要内容为:1#环保大棚(丙2类)、2#环保大棚(丙2类)。层数均为一层,建筑高度1#环保大棚54m,2#环保大棚54m,以及相应的变电所、柴油发电机组。
本项目主要分为两个单体,1#环保大棚、2#环保大棚封闭区域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2类(储存煤炭)。
建设规模:1#环保大棚(丙2类)面积90000m2,2#环保大棚(丙2类)面积76000m2。层数均为一层,建筑高度:1#环保大棚54m,2#环保大棚54m。
本项目分阶段实施建设环保大棚,一期建设1#环保大棚(丙2类),以满足场地的临时堆存及环保需求,二期建设2#环保大棚(丙2类)。
2.2招标范围
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东区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可范围内的以下工作内容:
1、勘察:初步设计阶段勘察以及1#环保大棚的详细勘察,详见勘察要求
2、初步设计:本项目的全部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1#环保大棚及周边改造、1#变电所、柴油发电机组、水泵房等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
4、施工:1#环保大棚及周边改造、1#变电所、柴油发电机组、水泵房等附属工程施工
2.3计划工期
2.3.1总工期为180日历天,2024年6月30日之前交工验收。
2.3.2重要节点工期:
a、收到中标通知书40天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b、施工工期为150天日历天,实际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①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和项目特点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各个施工区的施工顺序,并提前5日报业主管理机构审核,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承包单位须服从业主统一调度;
②开工准备要求:质量监督受理后3日内开工;
③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3.1.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应具备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由满足上述要求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资质要求的其他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业绩要求:
3.2.1以非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的港口配套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8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港口配套设施工程是指:港口建筑物、港口堆场。
3.2.1以联合体投标的:
①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的港口配套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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