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街道河道管护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街道河道管护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汤汪街道办事处的委托, 江苏远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街道河道管护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街道河道管护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YRZC2023020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街道河道管护项目(三次)
3.预算金额:195万元/3年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65万元/年,投标报价按1年计算,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具体清单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与成交人可签订第二年合同,第二年考核及格的情况下采购人与成交人可签订第三年合同。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2.获取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