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原四川省彭州市亿亿压克力有限公司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及地块内残留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30003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原四川省彭州市亿亿压克力有限公司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及地块内残留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调整付款方式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中 3.3.5支付约定,付款条件说明更正为:合同签订完成,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项目钻探取样结束,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成交金额尾款(即合同总金额的30%)。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