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询比公告各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服务以密封报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提供报价文件。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和要求
1、项目简介
线路部分:管线起点为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终点为已建黄阁门站,管径dn700,设计压力9.2mpa,线路总长度8.1公里;在位于黄阁大道转向莲溪大道设置珠电二期预留阀井,并新建去分输阀井dn500管线,设计压力9.2mpa,管线长度150m。管道采用三层pe结构防腐层,外加电流阴极保护。
场站部分:①新建小虎岛首站:气动切断阀以及配套出站管线。出站管道规格为dn700,设计压力9.2mpa;②黄阁门站扩容改造:拆除门站东南侧原有lng气化站生产区,新建dn700进出站管线、进站截断阀、过滤、计量、换热、调压、加臭及配套辅助设施,改造站内原有工艺装置区。站内预留与市域9.2mpa管网互联互通的接驳口及与大鹏9.2mpa管道互联互通的接驳口。在管道的黄阁大道与莲溪大道交界处设置一个dn500的埋地阀门,为珠江lng电厂二期供气预留接口。
2、服务内容及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的通知》(粤环[2012]77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等要求。对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工作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一年的环保咨询顾问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建设工程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之日后一年止。
二、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