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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27 数据编号: 471262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长轩岭街道办事处长轩岭中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轩岭中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Z2311-127-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3111581-0376
3、项目名称:长轩岭中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5.870000(万元)
6、最高限价:75.692411(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社保证明,以及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承诺书;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其他相关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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