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PE管线测绘年度招标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第1次变更公告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PE管线测绘年度招标项目(框架协议)
项目编号:JRHR202311140053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招标人: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PE管线测绘年度招标项目(框架协议),对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市内老旧PE管线探测,并提交符合公司管线管理平台的信息化数据入库。
供应商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限期内,专业范围具备工程测量;
3、近三年(2020年11月至今)无贪污贿赂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网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变更内容
公告内容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PE管线测绘年度招标项目(框架协议)补遗文件
招标编号:JRHR202311140053
致各投标人:
一、针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款内容,现对分配原则进行补充,分配原则为按照各分公司工程量平均分配。
二、针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本项目中标单位为1家。”变更为“本项目中标单位为2家。”
2、第二章投标须知/
三、投标须知第33.1款中“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2n+1(即:5家)家(n为中标单位数量,即:n=2)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3、第二章投标须知/
三、投标须知第36.3.7款中“经过初步评审,如果由于有效投标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变更为“经过初步评审,如果由于有效投标不足n+2(即:4家)家(n为中标单位数量,即:n=2)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4、第二章投标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