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运行期水质人工监测服务外协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运行期水质人工监测服务外协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运行期水质人工监测服务外协项目(第二次)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我公司拟通过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为满足水务检测公司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运行期水质人工监测服务项目的需求,拟将工程沿线辅助水质管理,包括:辅助开展现场每日采样检测、水质观测、水质巡查、水质异常情况记录和报告、应急监测等业务外协,以满足业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人员、车辆和船只等资源的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近3年内(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承接过不少于3项水质调研、水质管理或水质检测类业务;
3)供应商实缴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4)供应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认证资质(CMA)(必须提供有效时间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招标投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