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太阳坪乡诸葛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投融资创新)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太阳坪乡诸葛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投融资创新)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太阳坪乡诸葛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投融资创新)(项目名称)已由怀化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怀农(2023)7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州县靖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靖州县靖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太阳坪乡诸葛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投融资创新)。
2.2 建设地点: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 0.26 万亩(其中: 改造提升面积为 0.26 万亩),项目总投资 1199 万元,招标控制价为:8317589.49元,项目建设工期为 6个月。该项目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先建后补项目。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包含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太阳坪乡诸葛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投融资创新)的全部内容,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 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按《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验收规范或国家、省级农田建设管理部门验收的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
1、招标编号:HNZM-2023039。
2、本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先建设完成后补助建设资金的方式,建设资金补助方式如下: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年度付款30%给施工单位,第二个年度付款30%,第三个年度付款40%,其中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的次年为正式投产的第一年开始连续三年,招标人将建设完成的高标准农田2000亩返租给施工单位进行农作物种植,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种植相应农作物,收益归施工企业所有,租金按照600元/亩抵扣补助工程款,合计抵扣补助工程款不低于120万元/年。共计抵扣补助总金额不低于360万元。投标单位需自行考虑和统筹资金安排及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