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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27 数据编号: 471719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宜昌市西陵区市政设施管护中心体育场路市民之家段排水箱涵迁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体育场路市民之家段排水箱涵迁建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8日下午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A020010-2023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2-2023-00387
3、项目名称:体育场路市民之家段排水箱涵迁建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37.681377(万元)
6、最高限价:637.681377(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采用顶管施工,新建约170米d2200雨水管道,管材为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配套新建顶管工作井一座,接收井两座,人行道、车行道、其他排水管线、绿化等设施恢复等。
8、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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