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代码:2207-410328-04-01-18183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乡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第二批(EPC),经相关部门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乡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第二批(EPC)
2、项目代码:2207-410328-04-01-181834
3、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259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宁公开-2023-76
4、项目地点:洛阳市洛宁县
5、工程概况: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乡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第二批(EPC)建设主要内容为:陈吴乡东寨子村、西寨子村、坡头村、中益村;赵村镇西沟村、东寨村、中沟村;小界乡新兴村、梅窑村、徐村村;底张乡礼村、上高村、古村;兴华镇夏前头村;故县镇焦子河村等23个行政村的供水管网、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点建设等(具体范围以实际实施为准)。
6、项目总投资:约6428.75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招标项目范围内建安工程费及设计费等经政府财政评审价的100%
7、资金来源:专项债+专项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含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
9、招标范围: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其中:设计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附属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等;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检测及管理工作;
10、工期:150日历天(完成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11、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