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远安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沮河桃李生态坝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远安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沮河桃李生态坝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1224-2023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3-00940
3、项目名称:远安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沮河桃李生态坝工程监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万元)
6、最高限价:18(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远安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沮河桃李生态坝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
6.2、供应商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6.3、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拟派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主导专业为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如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
6.4、拟派项目总监承担在建项目个数不得超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1.5条规定,并按要求作出承诺。(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6.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其中总监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0个工作日,专监和监理员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2个工作日,实行早晚考勤签到及酒精早中晚测试制度(施工单位人员的签到和酒精测试由监理负责,每天记录备查,此条纳入监理日常工作考核范围,未严格执行达到3次的,按合同金额的1%进行处罚);(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