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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30 数据编号: 473038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31150600100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永通路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雪娟 0311-8965065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02单元13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工 0311-89278999
采购预算金额:50837546.07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新建一座 150吨/日的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采用好氧发酵的工艺,主要包括污泥综合处理间、臭气净化设施、综合办公楼、变配电室和值班室等,并配套混料系统、发酵系统和除臭系统等主要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 :赵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四街以西,建设西路以南,工业五街以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5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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