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4年明水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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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明水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j1211g231129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按明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明水县财政局、明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请示》(明发改联【2023】04号)及《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929号)要求招标,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明水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明水县农业农村局,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明水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2项目地点:明水县明水镇、通泉乡、永兴镇;
2.3项目规模:拟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0万亩(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它工程,最终以批复为准;
2.4服务期限:计划下达后30天内完成。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编制、规划图、竣工图、技术交底、上图入库等有关技术服务并派设计代表驻现场技术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以绥化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后的勘测和设计费的100%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按百分比报价。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农业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