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田家河片区主排水(梅子溪路-临港大道)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田家河片区主排水(梅子溪路-临港大道)工程项目,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21]45号、宜高经发[2021]1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林业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规划排水标准为设计降雨重现期2年,降雨历时20min,主排水渠采用50年一遇防洪标准。
规划排水渠长度为:片区杨家湖作为主排渠,根据近水近排,高 水高排的原则,将片区分为四个排区,洪水就近排入长江。整治主排水渠长度 5315m,新建横向排水渠长度 4938m。
2.2 施工地点:宜昌高新区。
2.3建设规模:小(1)型治涝
2.4 招标范围:新建排水渠及原有排水渠的整治,具体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
④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人员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