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国铁塔郴州市分公司2023年郴州市管线维护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郴州市分公司2023年管线维护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代理编号:中国铁塔郴州市分公司2023年管线维护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4-13-04D-2023-D-D2764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郴州市2023年本地管线线路的巡查、测试、管线线路防护措施、故障处理及线路割接等服务工作。
1.6预估规模: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金额为220.38万元,一般纳税人税率6%,含税采购金额为233.6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含税总价根据中选人适用税率确定,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1.8本项目最高限价:在含税基准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本项目以含税基准价的100%作为最高折扣限价。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在郴州市为业主提供郴州市本地网管线维护技术服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管网线正常运行,包括本地管线线路的巡查、测试、管线线路防护措施、故障处理及线路割接等服务工作。
2.2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
2.3服务地点:郴州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2.
3.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若“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财务要求: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3.参选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5.参选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如下三类安全人员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二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备注:
(1)须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照片(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参选人一致);
(2)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员2023年7月至参选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截屏需体现查询结果)。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3.6.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湖南省/郴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应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湖南省级/郴州市分公司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