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装备公司调节阀采购专有化协议招标公告
装备公司调节阀采购专有化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装备公司调节阀采购专有化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装备公司调节阀采购专有化协议
项目概况
需求单位根据生产作业需要,计划采购一批调节阀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装备公司调节阀采购专有化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6957/01
发标日期
2023年11月30日
主要技术规格
气动调节阀、电动调节阀若干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下订单后,10周内完成交货
交货数量
气动调节阀、电动调节阀若干
招标范围
装备公司调节阀采购专有化协议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不适用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供货的调节阀的加工或销售的业绩合同。并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和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示: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数量逐项公开所有的业绩证明材料,未公开业绩或公开业绩的数量不足的将导致废标)。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提示:以上2项资料,缺少任何1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验收材料应有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订单委托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几份订单即算为几项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