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高新区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镇江高新区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镇江高新区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镇高新管发【2023】50号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位于镇江高新区境内。主要建设规模:对高新区长江堤防防洪能力进行提升,从50年一遇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新建防浪墙总长6.41千米,堤顶宽度8-10米;新建堤顶防汛路面,总长6.41千米,路面宽度6.0米;新建迎水坡联锁砖护坡8.38万平方米;新建背水坡草皮护坡7.42万平方米,新建堤脚排水沟约6.41千米;配套防汛仓库及管理用房1000平方米。项目估算投资约14753.48万元,金额以实际批复文件为准。
2、招标范围
(1)镇江高新区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勘察(含测量、地质勘探)及相关服务;
(2)镇江高新区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3、勘察设计工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具体节点要求如下:
(1)设计人(包括勘测单位)根据设计工作需要和设计工期要求,提交工程勘察文件;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初审稿,审查完成后,7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正式稿;
(3)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得到上级批复起10天内完成招标设计文件的编制;
(4)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得到上级批复起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提交招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应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下同)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设计专业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且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丙级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格,可由设计单位牵头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测量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勘察、测量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长江堤防加固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材料不全不得分)。
4、其他: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3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投标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目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目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核实并截图打印留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
(4)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6)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请投标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水利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zhenjiang.gov.cn/jypt.html)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电话)。
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日0:00-2023年12月8日24:00。注:投标人请在此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出具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自负,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镇江水利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