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中心填埋场风险整治和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项目(渗滤液工艺设备)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中心填埋场风险整治和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项目(渗滤液工艺设备)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中心填埋场风险整治和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项目(渗滤液工艺设备)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改发〔2023〕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改发〔2023〕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中心内(自贡市沿滩区九洪乡莲花村15组)。
2.2、项目规模: 新建渗滤液处理设施1座,处理能力为300立方米/日(其中:填埋场场底混合水200立方米/日和渗滤液100立方米/日)。
2.3、招标范围: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
2.4、计划工期:90 日历天(含安装)。
2.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