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维修细格栅项目公告
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维修细格栅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维修细格栅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实施内容:对两台细格栅进行维修,更换磨损配件。
具体内容如下:
2.1.1检查各部连接螺栓;
2.1.2更换齿耙、滚轮、卡簧、小套、链板、导轨、挡渣板、轴及衬套等配件;
2.1.3 检查清理格栅;
2.1.4 检查更换主从动轴承;
2.1.5 回装检查,试运行调试。
2.2供货数量、时间:
2.2.1数量(此处为单台格栅供货数量,共计更换两台格栅):∮18卡簧(304不锈钢)180个、∮25 卡簧(304不锈钢)550个、6mm齿耙(304不锈钢)3000个、小套(304不锈钢)130个、滚轮(304不锈钢)130个、链板(304不锈钢)130块、挡渣板(304不锈钢)130块、导轨(304不锈钢)14米、∮20*1370轴(304不锈钢)65根、DN20*5衬套(尼龙)6200个;
2.2.2供货时间:自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细格栅维修及调试工作。
2.3交货地点:重庆市三峡水土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4质量及质保要求:
2.5.1质量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细格栅维修后投入运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需质保12个月。
2.5.2 质保内容为:免费处理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免费提供维修材料、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等。
2.5.3质保期于比选人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5.4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48小时之内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若中标单位无故拖延,比选人有权扣除质保金。
2.6项目总额控制及结算方式
2.6.1 本项目总额控制在7.92万以内(包含但不限于维修细格栅所需设备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管理费、利润和税费等所有费用)。
2.6.2 本项目无预付款。
2.6.3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2.6.4 项目完成后,中标单位提供相关结算资料报比选人处进行审核,比选人最终审定金额为项目结算金额,比选人根据中标单位开具的全额(结算金额)增值税发票支付97%到中标单位指定账户,剩余3%为质保金。
2.6.5质保金到期后若还有结余,比选人根据中标单位退还质保金申请无息退还至中标单位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