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辰区机场排水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天津市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北辰发改投资[2023]73号批准,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新增中央投资及区级财政匹配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机场排水河九园公路段至芦新河泵站自流闸段,全长4970m,设计流量为30.0m3/s。该段堤防现状高度不满足河道设计标准,且无巡堤路,无法进行日常河道管理及防汛抢险的通行要求,因此,机场排水河九园公路段至芦新河泵站自流闸段左堤进行修复是十分必要的。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辰区机场排水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勘察标段名称:北辰区机场排水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编号:BCJCPSHKCSJ/HT-2023-01。工程内容为修复机场排水河九园公路段至芦新河泵站自流闸段左堤并新建堤顶路。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等。
(2)设计标段名称:北辰区机场排水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编号:BCJCPSHKCSJ/HT-2023-02。工程内容为修复机场排水河九园公路段至芦新河泵站自流闸段左堤并新建堤顶路。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25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