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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 数据编号: 474731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招标公告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经[2021]15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市级投资补助、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巫溪县凤凰镇七星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正常蓄水位330米,总库容1070万立方米。工程由枢纽、灌区及电站三部分组成。其中水库枢纽主要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等;灌区工程主要包括柳园干管、凤凰支管以及双凤支管;电站工程为坝后1号电站和2号电站,主要建筑物为压力管道和厂区建筑物。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90米,输水工程干支管总长6.73千米,1号电站、2号电站装机总量1410千瓦。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安费估算金额:60003.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74万元
2.4 招标范围:在施工阶段对该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全过程成本控制,在完工阶段进行完工建安结算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及测算、现场收方计量、签证初核、新增项目的价格测算及初核、材料及设备认(审)价咨询、工程进度款审核、现场问题咨询、经济索赔咨询及初核、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结算资料审核及完工结算初审(含数据指标分析)、成本季报及档案资料的管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配合及服务、配合后续的结算审核、审计以及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2.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巫溪县)(https://www.cqggzy.com/wuxiweb/)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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