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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4 数据编号: 474948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宁晋县城区排水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城区排水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晋县城区排水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晋县城区排水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2)招标编号:GCZB2023025-0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建设内容:本项目宁晋县城区排水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内容为北环路(永安路—汪洋沟)工程、宁辛路(晶龙街—平安路)工程、茂才街(金丰路—凤凰路)工程、西风街(吉祥路—凤凰路)工程,招标范围为本标段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宁晋县城区排水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建设内容为北环路(永安路—汪洋沟)工程、宁辛路(晶龙街—平安路)工程、茂才街(金丰路—凤凰路)工程、西风街(吉祥路—凤凰路)工程。
(5)估算价:6258.09万元;
(6)工程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
(7)计划工期:设计周期:20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8)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宁晋县城区排水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内容为北环路(永安路—汪洋沟)工程、宁辛路(晶龙街—平安路)工程、茂才街(金丰路—凤凰路)工程、西风街(吉祥路—凤凰路)工程,招标范围为本标段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工程总承包(EPC)设计、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负责人资格: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5)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面向社会所有潜在投标人,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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