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公司-国华资源再生有限公司15万吨每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不锈钢无缝钢管采购计划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国华资源再生(湖州)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
九公司-国华资源再生有限公司15万吨每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不锈钢无缝钢管采购计划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有限公司国华资源再生(湖州)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九公司-国华资源再生有限公司15万吨每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不锈钢无缝钢管采购计划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83HXCGFA231126001)。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83HXCGFA231126001/01
标段(包)名称:九公司-国华资源再生有限公司15万吨每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不锈钢无缝钢管采购计划-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不锈钢无缝钢管采购计划
2.2 交货期: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
2.3交货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不锈钢无缝钢管执行GB/T14976-2012 HG/T20553(Ⅱ)。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不锈钢无缝钢管材料服务经验的供应商或制造商。
(2)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6)其他要求: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服务商名单”、“不合格服务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服务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