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经开区2023年农村垃圾收运车辆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经开区2023年农村垃圾收运车辆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22 至 2023-11-24 撰写单位: 鞍山经济开发区采购中心 撰写人: 王晨雨 (经开区2023年农村垃圾收运车辆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307-00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经开区2023年农村垃圾收运车辆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原文件中所有“电动保洁车”全部更改为“电动垃圾转运车”;更正事项2:货物需求技术参数部分:原文件中三种车型的“最高行驶速度(km/h)≤25(空载)”全部更改为:最高行驶速度(km/h)≥25(空载);更正事项3:货物需求中电动高压冲洗车高压冲洗系统新增:高压水枪“配置手持高压水枪,方便多方位冲洗作业,用于冲洗地面、小广告、果皮箱、垃圾桶等及其他喷洒作业”;更正事项4:原文件货物需求中电动保洁车(现电动垃圾转运车)其它配置中的箱体配置“箱体采用高强度聚丙烯(PP),结实耐用抗腐蚀,一侧有把手,便于倾倒垃圾,箱体后下部有支撑架,增加接触面积,保证垃圾箱在倾倒垃圾时保持箱体的平稳度。”删除;更正事项5:原文件货物需求车辆参数配置要求中,“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国家公信部公告截图作为佐证材料。”更改为:电动高压冲洗车、电动垃圾转运车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国家公信部公告截图作为佐证材料。更正事项6: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 12月4 日 14:00分现更正为: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 14:00分。其余未做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