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
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312028-gsjmny
1. 招标条件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的委托现对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
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地点: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工 期 :540日历天。
2.5 招标内容: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包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部分。内容包括主处理车间(调节池、磁混凝沉淀系统、过滤系统、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及各中间水池、消毒池、回用中水池等药剂制配及加药间、辅助生产设施(配电室及控制室、污泥堆棚等)等。按照交钥匙工程项目实施,实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试运行、验收等全过程的总承包。
2.6 工程规模:
根据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实测资料,结合矿区水处理现状,废水处理规模4500m3 /d 设计。处理工艺采用:软化+磁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
2.7 质量标准: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成果完整,内容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同时满足竣工图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评标准。
2.8缺陷责任期:自竣工之日起计算1年。
2.9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10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无人员伤亡事故,无机械设备及火灾爆炸事故。
2.11环保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的要求。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