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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5 数据编号: 476094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四川宣汉县2023年度解决君塘镇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突出问题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宣汉县2023年度解决君塘镇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突出问题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1次答疑文件


致各投标人:现对“宣汉县2023年度解决君塘镇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突出问题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标段”(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以补遗形式进行补充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中“招标公告(时间修改版)
(1)”与“招标文件正文—上网版(112901)”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1)资质要求不一致。”调整为:以“招标文件正文—上网版(112901)”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1)资质要求为准;即:“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现对招标文件“第一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 联合体投标”作出修改,该条内容以修改后为准:原招标文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调整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2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现对招标文件“第一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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