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濑溪河流域(龙岗街道、智凤街道)居民集中点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公告
濑溪河流域(龙岗街道、智凤街道)居民集中点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濑溪河流域(龙岗街道、智凤街道)居民集中点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大足发改资〔2019〕28号、大足发改资〔2022〕115号、大足发改投〔2023〕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主要涉及大足区龙岗街道、智凤街道、棠香街道3个街道9个居民集中点居民污水收集管网以及污水治理,其中新建20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量约120立方米/天,3处纳管接入相应村级污水处理站,新建d315污水管网11.68千米,技术改造10处农村污水处理站。本次实施的设备部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1676万元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5262791.78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维修更换、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实施及服务内容详见供货要求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购置清单、答疑资料及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交货期要求: 60日历天
质保期要求: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https://www.cqggzy.com/dazuweb/)下载招标文件、设备购置清单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https://www.cqggzy.com/dazu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12-10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12-12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https://www.cqggzy.com/dazuweb/)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